武汉传媒学院教学设施(设备) 有偿使用管理办法

时间:2024-03-20来源:

为加强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,充分发挥其在我校教学、科研以及社会服务中的作用,通过建立有偿使用机制,提高教学设施设备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适用范围

在完成学校正常教学任务的前提下,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,如有校外单位或校内师生申请有偿使用的,由管理单位受理,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,经批准后按本办法执行。

二、收费标准

1.国家或省、市物价管理部门有相应统一定价的按统一定价收费;

2.没有统一定价的,按报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后的收费标准收费;

3.既无统一定价,也无收费标准的,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议定价,收费项目应包括:材料费、水电费、维修费、技术人员工时费、设备折旧及管理费等内容。

三、有偿使用的管理

1.教学设施设备的有偿使用,实行学校统一领导,收支两条线。收费标准参照《武汉传媒学院教学设施(设备)有偿使用收费标准(见附件1人工成本(技术人员工时费、管理费、清洁费等)按收费的20%支付,凭单结算。

2.管理程序

长期(使用教学设施3个月及以上,使用教学设备15天及以上)有偿使用的,签署合同。短期(使用教学设施3个月以下,使用教学设备15天以下)有偿使用的,按以下流程办理:

1)无论校内外,教学计划外有偿使用教学设施(设备)均应认真、详细、完整地填写《武汉传媒学院教学设施设备有偿使用申请表》见附件2,并按程序办理审批签字手续

2)持手续齐全的《武汉传媒学院教学设施设备有偿使用申请表》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,并由财务处开出收费收据。

3)持《武汉传媒学院教学设施设备有偿使用申请表》和财务处开出的收费收据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借用手续。

3.无偿使用的情形

1正常教学任务使用教学设施设备不得收费;

2)学校审批同意无偿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开展活动的不得收费;

3)学校师生因公出差使用设备的不得收费;

4)本校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,承担已批准立项的教学、科研课题,需要使用教学设施设备,由本人凭立项相关材料申请无偿使用,经学校同意的不得收费

5)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教学设施设备,经申请批准可免费使用的

以上无偿使用教学设施设备情形按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借用手续。

四、其它规定

1.教学设施(设备)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减免收费,不得私自收取费用。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。

2.设备的借、归还手续按《武汉传媒学院器材室设备借用管理办法》(校资字20181号)规定办理。

3.若所借设备损坏、丢失的,按《武汉传媒学院固定资产损坏、丢失赔偿处理实施细则》(校资字20225号)处理。

4.教学设施(设备)严禁用于任何违反法律法规、社会公德以及危及公共安全的活动。

五、本办法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。

六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原《武汉传媒学院教学设施(设备)有偿使用管理办法》(校资字〔2018〕6号)同时废止


附件:1.武汉传媒学院教学设施(设备)有偿使用收费标准

2.武汉传媒学院教学设施设备有偿使用申请表


附件1:

武汉传媒学院教学设施(设备)有偿使用收费标准


收费项目

计费单位

收费标准(元)

备注

网球场(室外)

/小时*

100


篮球场(室内)

/小时*

200

晚上使用电费100

足球场

/半天

600


圆形报告厅(会议)

/场次

1000

单场次不超过4小时

圆形报告厅(表演)

/场次

5000

单场次不超过4小时

凤凰剧场(会议)

/场次

10000

单场次不超过4小时

凤凰剧场(表演)

/场次

20000

单场次不超过4小时

四号楼艺术展厅

/场次

15000

单场次不超过4小时

多功能放映厅(会议、观影)

/场次

1000

单场次不超过4小时

大悟T1报告厅

/场次

1000

单场次不超过4小时

大悟T7小剧场(会议)

/场次

5000

单场次不超过4小时

大悟T7小剧场(表演)

/场次

10000

单场次不超过4小时

新闻演播厅(含导播间)

/天

35000


综合演播厅(含导播间)

/天

20000


虚拟演播厅(含导播间)

/天

25000


演播基础训练室

/天

2000


指挥大厅

/天

10000


大数据实验室

/天

3000


创意策划实验室

/天

3000


电影数字调色实验室

/天*座

1000


剪辑/特效实验室

/天*座

300


对白录音棚

/4小时

2000


拟音录音棚

/4小时

2000


终混棚

/4小时

2000


化妆间

/天

1000


拓展型智慧教室

/3小时

600


研讨型智慧教室

/3小时

800


多媒体教室(200座以下含200座)

/3小时

400


多媒体教室(200座以上)

/3小时

600


移动导播系统(含推流直播)

/

5000


录音机ZOOMH6

/

150


佳能750D

/

100


索尼α7M3

/

600


话筒RODENTG4+

/

150

含挑杆

松下DVX200

/

500


索尼AX2000E

/

300


三脚架TH650

/

50



附件2:

武汉传媒学院教学设施(设备)有偿使用申请表

使用单位:


使用人:


电话:


使用事由(简要说明使用缘由、参加人数,后附详细活动方案):

序号

收费项目

使用时间

时长/场次

计费单位

收费标准

金额(元)

1







2







3







合计


引荐单位意见:(就设施设备能否正常使用,使用时间是否冲突核实后,给出意见。)




单位负责人:

   

职能单位审核:报告厅党政办审核,教学场所由教务处审核,仪器设备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校园安全保障保卫处审核





单位负责人:

   
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意见:







单位负责人:

   

校领导意见:






单位负责人:

   

注:1.教学设施(设备)严禁用于任何违反法律法规、社会公德以及危及公共安全的活动;不得以任何理由、任何方式转借或转让、转租他人使用。

2.若所借设备损坏、丢失的,按《武汉传媒学院固定资产损坏、丢失赔偿处理实施办法》处理